星期三, 4月 16, 2008

吶喊 —《儘管如此我沒做過》


《儘管如此我沒做過》片長143分鐘,褪去多餘的裝飾與味精,冷靜沉實,素顏也可輪廓分明也可情感剔透,密密麻麻的對白與細節織出強大的戲劇張力,山雨欲來,無數問號交纏互扣,一直教我屏息靜氣。末段將所有壓抑的情緒與控訴捲進漩渦,拉入深淵,剩下「儘管如此我沒做過」這句話,撞在潔白的牆上,回音不散。

我認為本片至少有四個層次可以深入閱讀。第一層固然是對日本司法制度的控訴,沒有陪審團、中途換法官的安排,以至司法向警察與檢控者傾斜等,都是電影批判的對象。

第二層超越了日本的司法制度,對法律展開了根本的反思,提出了基本的法律哲學問題。法律是否就能彰顯公義? 法律到底該寧濫莫枉還是寧縱莫濫? 警察、檢控者、控辯雙方的律師、法官都不過是人,背負各自的歷史與價值觀,都有各自的偏執; 他們也同樣是在官僚制度下打滾的僱員,都對自己的前途有各自的盤算,但在法律制度下,我們就只能假設在審判程序中這些公職人員全都可以無私地秉公辦理。難道可以肯定無誤嗎? 電影一步一步剝開公義的外衣,呈現種種足以影響判決結果的人為因素。

法律哲學不是容易的問題,我們在香港常常奢談「法治社會」、「必須相信法治」,卻往往對法律制度與審判程序的局限與偏頗視而不見,對所謂「依法」、「尊重法院判決」的論述照單全收。法律與公義,實在是需要深思的問題,也需要社會不斷提出質疑與修正。


第三層是關於個人命運的。一個平凡的人在乘車的途中,無可預期地,只因為另一個陌生人的指控,便突然莫名其妙地墮進無法逆轉的處境; 又因為個人堅持自己無辜,拒絕如大部份人般簡單地認罪罰款了事,於是只得勢孤力弱地與警察及法律兩大官僚系統開戰。他踏進此卡車廂固然是命運的不可測,但他在認罪與不認罪之間選擇了過程更痛苦的後者,結果仍是一樣,也真可謂命運的一種嘲弄。

第四層是真相的無法肯定。最後一場,當法官鉅細靡遺地闡釋了「真相」的前因後果後,主角只能以堅毅的眼神,在心內吶喊:「這刻已經不是法庭對我的宣判,因為只有我知道自己沒有做過,所以只有我自己才有資格宣判。我已經對法官作出宣判。」

對於真假,局外人又能如何辨清? 我們對所有事件的所謂「真相」,都來自二三手資料的一傳再傳,中介再中介,任何一環的人為誤失都足以讓我們錯判真偽。電影更出色的是,儘管一直都傾向以「主角是無辜」的角度敘事,但其實依然留有空間,讓我們質疑主角說話的真假。

於是,原來我們從來都不曾也不能確定什麼是真相。所謂真假,也不過是我們在一個框框底下,作出的一些稍為理性或稍為不理性的選擇。最終,也許就只有天知,地知。

加瀨亮內歛的演出實在教人眼前一亮。周防正行以充滿張力的戲劇為骨架,運籌帷握,改走思考型的社會批評路線,實在可喜。

儘管如此我沒做過 I Just didn’t do it
導演: 周防正行
日本

官方網站


3 則留言:

匿名 說...

你好,我是HKIFFLINK 的Pris, 閣下有關2008年香港電影節電影的文章已被連結, 如不想被連結,請告之. 感謝支持.

匿名 說...

hello, 您好!
我們是佳映電影公司,即將要在台灣6月初發行這部片子,我們認為您的影評很不錯,想徵求您的同意刊載在我們的官方部落格以此推廣這部片,並且會將片名改為"嫌豬手事件不"為台灣的片名
Joint

暈塵 說...

Joint 您好! 謝謝您! 本部落格文章都是用「共享創意: 署名-非商業性-禁止衍生 3.0 通用版」 授權條款授權的,所以歡迎刊在您們的部落格,只要標示作者名字(暈塵)及註明出處(「灰塵暈眩」及附連結)即可, 也請全文轉載而不作刪改 (如有需要可再聯絡我)。請也保留原文《儘管如此我沒做過》的片名,因名字與內文也有關。 您們可在文首或文中加附註註明是香港譯名便可。

謝謝您! 祝在台灣叫好叫座。